兒童重症醫學次專科醫師訓練期間為二年。但若合併其他同質性次專科(兒心、兒胸、新生兒、急診),從事雙次專科訓練者,訓練期間應為三年,其中一年在兒童加護病房內專接受兒童重症醫學訓練。
  1. 兒童及新生兒診療科目:中毒及誤食、頭部重症、呼吸道重症、心臟重症、腹部重症、外傷重症、外科重症手術前後。
  2. 重要臨床技術:各種X光判讀、各項臨床一般檢驗結果之判讀、各種輸液管路之建立及各種血液動力學之監測、重症相關影像學檢查之技術、腹膜透析、輔助性呼吸治療。
  3. 特色技術:兒童軟式氣管鏡檢查治療技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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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位置
    資料夾名稱
    兒科
    發表人
    陳尚弋
    單位
    教學部 (1K00)
    建立
    2022-08-12 14:23:54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2-10-21 14:40:36